一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律所选拔和使用人才按照全面衡量,德才兼备的要求,坚持“有德无才是庸人,有才无德是小人,德才不可偏废”的标准。
二是坚持“效果论”原则。律所不看学历看能力,不看文凭看水平,无论是什么身份,什么学历,什么年龄,只要干得好,干得比其他人出色,业绩突出,就大胆任用,委以重任。
三是坚持“实践第一”原则。“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凡到律所的人才,律所都先安排其做好基础的法律服务工作,让其在实践中锻炼提高,然后通过能力测评,择优选拔。
四是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在选用人才上,律所实现了由“伯乐相马”向“赛场选马”的转变,谁干得最好,律所就作为人才加以重用;否则,只能被淘汰出局。
五是坚持“人人是人才”原则。在人才使用上,消除模式化和神秘化,做到因人而宜,量才适用。只要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程度的才智,就是一定意义的人才。律所按照这个原则,根据每个律师的水平、特长、阅历、性格等,将其安排到相对适宜的岗位上,做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能,促进了律所持续高效发展。
二、招聘岗位
律师助理、行政管理、实习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简历投递:
1、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本人资格证书;
4、本人手写简历及工作计划原件。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16-2229483。
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东段49-51号时代大厦9楼9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