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8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省农业厅存在挪用项目资金713万作差旅费,省外经贸厅下属单位存在利用虚假发票套现60万等问题。而在对专项资金审计时发现,有2家企业4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资金47.8万元。
农业厅挪用713万作差旅费
审计发现,3部门单位无预算支出或未经批准改变部分预算资金用途等。省农业厅将9个项目部分资金713万元用于差旅费等支出;省社科联计划外增加学术规划经费等6项目支出共350.5万元;广东画院占用专项资金弥补办公经费79 .8万元。
省旅游局内部招标确定花车制作单位
审计发现,有3个部门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或集中采购等现象。如省外经贸厅2个50万元以上的购买服务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涉及金额464.2万元;省旅游局通过内部招标的方式确定2011年旅游文化节花车制作业务单位,涉及金额76.8万元。
“收支两条线”执行不到位。审计发现,有2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省科技厅未将2008~2011年物业收入822.5 万元上缴省财政,直接用作厅机关服务中心经费支出;省外经贸厅未将2011年物业对外出租收入271.4 万元上缴省财政,而用于支付合同工工资。
多家医院存在多收费现象
省外经贸厅下属单位利用虚假发票套现60万
审计发现,有5个部门单位的下属单位存在套取资金、内控存在漏洞等问题。如省外经贸厅有4个下属单位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60.2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贴和支付专家劳务费等;省旅游局有1个下属单位与无资质方签订学生出国研修协议,合作项目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省社科联有1个下属单位将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202.15万元用于公用经费等支出。
7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80余万
审计厅对梅州、韶关、云浮3市2006至2010年水利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18项目上报自筹资金到位数14.12亿元,比实际到位自筹资金8.81亿元多报5.31亿元,以获取省级财力性奖补;7项目实施单位虚报工程量,套取财政资金83.6万元;5项目实施单位虚大预算,多获取财政资金40.6万元;18项目实施单位违规使用建设资金1173万元,用于非本项目费用支出。
有17宗工程项目投资超概算2.81亿元;有11宗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变更工程建设内容,涉及金额2573.3万元;有12宗工程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涉及金额3876.8万元。
部分“电子眼”缺少内部监督
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全省公安机关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简称“电子眼”)投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2006至2011年,全省投入“电子眼”建设资金11.36亿元,截至2011年底,全省在用的“电子眼”设备共9682套(台)。
审计发现,有部分市县对抓拍违法行为的认定环节缺少内部监督和制约;有部分市县未将查获的违法行为及时告知当事人;有部分处罚认定与违法事实不符。
4工作人员涉嫌贪污47.8万元
审计厅组织对省科技厅和广州、梅州市2008至2010年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运用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有2个事业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53.7万元;有2家企业挪用专项资金843.5万元;有2家企业4名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资金47.8万元,有关责任人已被广州市检察院批捕。
近400万专项资金被用于发工资
审计厅组织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和梅州市2008至2010年省级结构调整重点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有1 个县经信部门以工作经费名义违规占用4 个项目单位省级补助资金90 万元。有4 个项目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375 万元,用于补充单位日常办公经费、发放员工工资等支出。有4个项目单位以不实材料申报获取省级资金250万元;有1 个企业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不符合申报条件,仍获取省级资金60 万元。
西二环南段高速路多计成本2976万
审计厅对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乐昌市乐昌峡水利枢纽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办公室和有关征地移民资金使用单位。
审计发现,有4个配套项目多计勘察设计费805.2万元。有1个市水利部门挤占移民实施管理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车辆购置、培训费等开支。有1个施工单位涉嫌漏缴营业税129.8万元。
此外,在对广州西二环南段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目多计工程建设成本2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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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审计报告整改通报:2851万择校费被退回
昨日,去年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提交审议。据悉,截至2012年6月底,相关部门通过整改,已上缴各级财政资金6.95亿元,减拨、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8098.7万元,收回或归还其他资金3.85亿元。此外,9名有关责任人被处理,8个单位受到通报批评。
另外,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和资金审计调查时,审计厅发现4个市11所学校和2个教育部门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为此,省教育厅和有关市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择校费收支的管理,已责令有关学校退回违规使用择校费2851万元。另有2个县3所中学和3个县(市)3所职业学校挪用建校项目资金548.8万元。有关学校已归垫挪用的建校项目资金548.8万元。1个市的教育部门对相关学校的6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