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三年协助当地政府化解群体性纠纷近四千件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记者 崔清新)记者从15日在京召开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1年总结表彰会上了解到,行动自2009年开展3年来,志愿者们协助当地政府化解群体性纠纷近四千件,成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岳宣义介绍说,“1+1”行动开展三年来,组织近800名志愿律师和大学生,深入经济欠发达的300个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严重短缺县,为近百万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万多件;开展法制讲座近两千场次;解答法律咨询近千万人次,为推进西部地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会议表彰了“2011年度‘1+1’行动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中国十大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援助十佳精品案例”。
2012年是推进“1+1”行动深入开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经过层层选拔最终确定128名律师志愿者入选今年的行动,并加大了大学生志愿者的招募力度。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2009年7月,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司法部、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的一项法律援助爱心活动,目标是为全国213个无律师县和260多个律师人才短缺的贫困县派一名律师和一名法律院校大学生志愿者,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实现中国法律援助全覆盖。至今,活动已覆盖西藏、新疆、青海、宁夏、甘肃等19个省区市。
据了解,2011年全年我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多万件。5年来,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年均增长23.5%,提供法律咨询2078万人次,年均增长12.8%,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