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司机戴师傅在南阳社旗县车管所审车时突然被告知,短短15天内,竟有33次违法记录,违法原因全部是“没系安全带”,其中同一地点一天内就被摄像头拍照了9次。
戴师傅:我在那有一个工程车,一天过十几趟,它能拍十几个电子眼不带安全带。当时并不知道,检车时才发现,又没有警示标志,公安局出的单子说一个电子眼罚200块钱。
从戴师傅提供的一份电子违法记录单上看到,违法时间主要分布在6月上、中旬,其中6月17号违法记录9次,违法地点是“张南333省道桥头卡口”,采集机关是“社旗县公路巡警中队”。据戴师傅说,这段时间他和十多位司机在南水北调方城一标段往社旗县运输土方,每天往来10多趟,几乎都不系安全带。但既没有交警对他们进行过警告,也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而直到前不久审车时,才知道自己已经背负了巨额罚款。
戴师傅:有的车七八千,有的一万多,南阳到处是移动电子眼。
由于对处罚存在质疑,戴师傅等十几名被处罚的司机对社旗交警的不人性化做法提出异议。针对司机们反映的情况,社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周哲表示,对于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南阳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组织对当事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开车不打手机、不吸烟,系好安全带。教育结束后消除全部违法记录。
周哲:写了保证书、警告了以后,进行50块钱罚款。
戴师傅对当地交警这一最终处罚表示满意。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德林表示,《道路交通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发现未系安全带的驾驶人员,首先应提出警告、教育,并进行当场纠正,如驾驶员拒不纠正才可进行罚款。因此当地交警如此做出处罚,并不排除息事宁人的可能。
郑德林: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同一个事实不能够处以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天当中被抓拍9次、每次罚款200元人民币,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该首先进行宣传,也就是先普法,然后再进行司法、执法处理,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知道各种行为应该承担的成本。
暂且不说该这么罚还是不该这么罚,但罚钱永远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司机朋友都了解,开车时必须得系上安全带,这也是为了您自己的安全着想。(记者胡晓辉 河南台曹博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