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企业大肆拉人集资参与“大项目”
据警方介绍,自2011年11月份开始,主要犯罪嫌疑人戴高能、梁森以“香港鼎鑫元实业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称该公司在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工业园有150亩地,且还有一个污水处理项目需要启动资金,由此开始了他们的“圈钱之路”。
起初,戴高能、梁森两人以“集资”总金额的15%作为回报,指使犯罪嫌疑人徐建明、罗美生等人在南昌市西湖区中山佳苑12号B座22楼2203室设点,雇请犯罪嫌疑人李振邦、洪少花等人为“业务员”专门为其进行“集资”。具体“集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以11000元为一份,上不封顶,每16周为一个周期,每周归还880元本息,16周后本息全部还完,经计算月息超过7%。另一种方案是“集资”110000元以上,以此为一份计算,32周后一次性还本付息300000元,总利息高达172%。随后,犯罪嫌疑人戴高能、梁森又指使犯罪嫌疑人陆建明(在逃)在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步步高”9楼943室,指使犯罪嫌疑人周威在青云谱区玉河明珠小区明珠广场11楼1113室设点,为其进行“集资”。
警方从武汉方面了解的情况是,戴高能、梁森所注册的公司只是和当地工业园区签订了意向合同,他们所称的污水处理项目并没有入驻工业园,也没有在工业园购买土地。
受害人以中老年人居多
“今年年初,南昌中山路等繁华街道上,经常出现业务员向过往老人手中塞传单,不少有兴趣的老人会被带往授课点‘听课’,进而主动走入他们的‘圈套’。”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28”非法集资诈骗案中受骗多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因为老年人防范意识较低,犯罪分子很容易得手。
南昌县的退休教师邓某,三代6口人挤在青云谱区一个只有两室的住房中。邓某一直想要买个更大的房子,在公园里他听说很多老年人都参与集资、返利很高后,便拿出自己积攒多年的40多万元钱,陆续投入该公司。现在,被骗走积蓄的他已是追悔莫及。
警方指出,非法集资案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一是以外地甚至香港公司驻南昌公司的名义出现,租用繁华地段的高档写字楼,给人造成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假象。二是打着投资开发高科技或者外地项目的旗号,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通过开设讲座、组织吃饭、旅游等活动进行宣传,笼络人心。三是以每月、每周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四是用后加入者交付的资金来支付先加入者的利息,短期内给人造成有实力、守信用的错觉,吸引更多人加入,快速吸收大量资金,由于支付周期短,具有较强的欺骗性。五是骗取的资金达到一定数量,则将余款席卷一空,溜之大吉。六是部分群众对此类犯罪防范意识缺乏,由于按时领取利息,觉得可信度高,案发后有顾虑,迟迟不肯报案。七是这6起案件的侵害对象都是中老年人,尤其以70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多。他们防范意识较低,容易上当受骗。
警方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犯罪嫌疑人布置的“集资”陷阱,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许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