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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土局原局长吴伟坤受贿案二审 否认所有指控

Click: 301     Date:2012/7/3 11:04:32
 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伟坤受贿案的二审开庭,今天(2日)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整整进行了一天。

  2011年8月8日,无锡市崇安区法院对吴伟坤收受巨额贿赂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伟坤利用其担任无锡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土地权属争议解决、土地单项验收、办理土地抵押贷款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于2008年至2010年每年春节前的一天,在其国土局办公室内,先后3次收受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国栋通过无锡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强民杰转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550万元,还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在土地挂牌出让、地块拆迁进度、地块分割交付、办理土地证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12次收受其他用地企业及下属所送的购物卡、现金、LV女式拎包、木雕、书法作品、BALLY男式公文包等共计人民币72000元。判决被告人吴伟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责令其退出赃款557.2万元上缴国库。

  今天庭审一开始,二审案件上诉人吴伟坤就在法官宣读一审判决书期间,近10次打断法官宣读,情绪激动,强烈反对一审判决,并公开指责受到强民杰等人的陷害。并在整个庭审中,否认了一审期间被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

  庭审期间,双方还就是否存在非法证据、是否牟取非法利益以及收受贿赂的具体事实等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其中,还就车库是否允许外来停车以便于交易、三只拉杆箱来源以及是否可以装下巨额现金以及华仁公司财务记录等细节,进行了激烈的质证和辩论。由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另行宣判。(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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