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09年至2010年,李克周在担任宜良嘉华医院董事长期间,与医院企划经营部主任王建辉和市场部主任李普成,利用宜良嘉华医院作为宜良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受委托对以各级财政拨款为主的新农合专项惠民资金垫付报账的职务便利,指使该院工作人员邵江华、邵江艳、谷文明、杜俊松、陈俊伟、张元凤等人,通过收集新农合参保农民医疗信息,伪造522份虚假病历,套取国家新农合专项资金共计783757.45元。
经司法机关审理,李克周犯贪污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王建辉犯贪污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普成犯贪污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邵江华、邵江艳、谷文明、杜俊松、陈俊伟、张元凤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