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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省道拆迁每平米补偿农民140元至465元

Click: 352     Date:2012/6/19 8:39:23
 农民称“还不够请水泥工!”

  “不要说和当地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比,最起码也要让我们能把房子盖起来,有地方住吧?”面对每平米一两百、三四百块钱的拆迁补偿,浙江省松阳县港口村的农民如是说。

  记者近日获悉,浙江省松阳县政府对该县大东坝镇港口村因50省道拓宽而面临拆迁的农民,仅给予每平米140至465元不等的房屋拆迁补偿,大大低于当地房屋建设成本。

  根据浙江省松阳县政府[2010]47号文件《关于印发50省道松阳段公路(一期)改建工程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被拆迁建筑物的补偿标准,混砖结构最高补偿465元/平米,专木结构最高补偿260元/平米,土木结构最高补偿220元/平米,最低等级只补偿140元/平米。

  港口村约有40来户人家,这次将有 20多户面临拆迁。一段时间以来,这些将被拆迁的农民们很发愁。他们说,“现在请一个泥水工、木工,一天工资也得付150元,这么低的补偿,我们的新房子怎么盖得起来?”

  一位最近刚刚盖完新房的当地农民算了一笔账后说,“现在农村盖房每平米的建筑成本至少在1500元/平米”。而目前松阳县当地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都在7000元/平米左右。

  据知情人透露,该县此次给农民的补偿还是按1996年的标准。而松阳县政府的一份书面回复意见并未说明该补偿以何为据,只是称“该补偿标准合理合法”。

  代理本案的北京律师陈岳琴说,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松阳县政府作为本案拆迁人,应当参照市场标准给予被拆迁的农民补偿,至少要保证被拆迁农民能够把房子盖得起来,有房子住。

  记者了解到,2011年1月国务院颁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之后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要求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

  通知指出,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据介绍,目前上述拆迁双方正处于僵持阶段。村民时而会在晚上被敲门催促签约。(韩乐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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