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罗湖法院对深圳市新天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地药业公司”)非法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以下简称“止咳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市药监局组织了100多家药品批发企业的管理人员到场旁听,另有200多名社会群众旁听了宣判大会。
记者了解到,被告单位新天地药业公司被判犯有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920万元。其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蔡义坚、副总经理陈水亭等7人犯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处12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蔡义坚当庭表示上诉。
因止咳水危害巨大,近年来,深圳已加大力度查处非法销售止咳水等犯罪行为,而此次宣判的新天地药业公司便是近年来涉案金额最高、涉案货存最大的一宗。
经罗湖法院审理查明,新天地药业公司自2008年以来,以经营药品为掩护,从河北、四川、浙江、江苏四省多个药品供货商处购进止咳水,违规秘密存放,采用现金交易、不开发票的方式,将大量止咳水销售给没有经营资质的网吧、便利店、歌舞厅等场所,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5760多万元。为掩饰其非法销售止咳水行为,该公司将销售去向更改至具备药品经营资质的相关医药公司和医疗机构,并向医药公司和医药机构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销售清单》。
此外,从2007年7月至2010年4月案发期间,该公司还利用购进止咳水取得进项抵扣税款,隐瞒购进药品真实销售收入,采取变换增值税专用发票售货清单的方式,收取手续费,为海南省3家药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00份,虚开金额7707余万元,偷逃国家税款合计人民币1119万余元。非法经营数额达5760多万元,
算笔账
非法经营数额达5760多万
那么为何新天地药业公司会顶风作案,大肆批售止咳水呢?记者了解到,止咳水是一种利润极高的药物,经执法机关测算,虽然药物不同时期会有不同的价格,但一般来说,单瓶进货价为16元左右,而出货价则能涨到20多元。因为小店不具备开药资质,所以该公司在销售时给其开出的价格往往还会高出批发给药店的价格。
就新天地药业公司近年来的违规销售总量,记者了解到,因为该公司使用个人账户走账,所以司法机关未能获得其所有数据。不过仅就近期查获的一单来看,该公司一次性购入了1000件止咳水,其中每件止咳水120瓶,剂量为120毫升。据测算,这批货物进货总价为1680000元,销售收入为2265096元,扣除掉税款130200元,利润为454896元,利润率高达21%。
止咳水常饮危害极大
据了解,含可待因成份的止咳水,是国家严管的处方药,临床主要用于镇咳,正常使用是安全有效的,但如果大剂量使用,极易成瘾,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甚至危及生命。为此,国家严格限制非医疗目的服用止咳水。
据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测试显示,服用止咳水后人体会有眩晕症状,出现快感,长期服用上瘾后,会出现心情烦躁、不想做任何事、想尽办法得到止咳水的心理状态。武警广东总队医院的一份调查报告也显示,滥用止咳水后,服用者会出现心理行为异常、人格改变、社会功能丧失等现象,甚至会破坏家庭关系,危及社会稳定。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市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的问题日趋严重,目前司法机关已查处多宗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为获得止咳水而实施“两抢一盗”的刑事案例。
调查
违规成瘾药 东门仍有售
东门商业片区商家众多,小店云集,曾一直是止咳水泛滥的地区。记者昨日暗访东门片区多家便利店、杂货店、药店发现,虽然经过相关部门多次执法清理,但仍有药店违规销售类似止咳水的成瘾性药物。
记者昨日从东门步行街一路暗访,发现包括百里臣、711等在内的便利店和小杂货店基本已无销售止咳水等行为,其中一家便利店售货员告诉记者,近年来小店乱卖止咳水的行为在东门基本已绝迹,不过在酒吧里成瘾者仍可以拿到供货者的卡片。该店员告诉记者,虽然小店已经被严禁销售止咳水,但仍有一些药店以不开处方的形式违规销售。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东门人行天桥附近的永安堂大药房,以上瘾为名向药店销售人员询问止咳水。该销售人员对记者说,目前市场上已买不到止咳水。但在记者的央求之下,该人员随后从药柜上拿下一瓶剂量为120毫升的“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并称该药物能起到和止咳水同样的作用。记者随后拿着药品买单,全程药店未开具任何处方。
记者随后从市药监局了解到,又名“联邦克立停”的“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属于处方药物,内含上瘾性成分,药房必须在诊断后按处方开药,而且每次销售不得超过两瓶。(郭彪 全安 谭晓鹏 李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