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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变身寺庙监院始末:惟迪法师徐心联被判死缓

Click: 500     Date:2012/6/14 15:09:41
 身背命案后遁入空门,18年间摇身变成浙江两家知名寺庙的监院。去年年底,这位“学识渊博、乐善好施”的出家人被逮捕归案。

  4月20日,这起特殊的杀人案在九江市中院公开审理后,“惟迪法师”徐心联是否会被判处死刑,备受社会各界关注。6月13日,九江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心联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徐心联在庭审现场

  参与灭门惨案18年后落网

  1994年7月27日晚,九江男子徐心联和同伴王某等人,在九江县铁路局宿舍行凶,酿成两死一重伤的命案。案发后,九江县警方抓获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这5人后来均被判刑,但徐心联一直潜逃在外,被九江县公安局列为重点追逃对象。

  2011年11月,案发已有18年,在公安部组织的“清网行动”中,警方在浙江杭州一寺庙将徐心联擒获。

  让人吃惊的是,身负命案的徐心联已摇身变成浙江杭州两知名寺庙的监院,法号“惟迪”,且在当地佛教界享有盛名。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徐心联因涉嫌故意杀人罪,1994年9月5日经九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1年11月29日由九江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今年4月20日,九江市中院对徐心联涉嫌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认为,徐心联伙同多人持利器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经密谋策划,杀死两人,重伤一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庭审中,徐心联的辩护人认为,徐心联对被害人徐敏头部所砍第一刀并非致命伤,徐敏之死系众被告人共同砍杀所致。

  另外,辩护人提出本案无充分证据认定被告人徐心联砍杀了被害人胡瑛母子的辩护主张,法院予以采纳。自首情节未被采纳

  庭审中,辩护人为徐心联作了自首辩护:负责徐心联饮食起居的水电工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称,徐心联曾让他帮忙购买一张回老家的火车票。但这期间,徐心联被赶到杭州的警方抓捕,购票行为便也作罢。

  据徐所在的两寺庙主持证实,徐心联归案前进行了寺庙工作移交,并对寺庙请假,请假的理由是“年轻时犯了点事,须回家处理”。

  辩护人认为,徐心联此时所说的“回家处理”,就是一种更明确的自首行为指向。对此,法院认为,徐心联在归案前,未向有关人员及部门明确表达主动投案的意思,其所做的离开寺庙的行程安排及准备,不能认定为“确已准备去投案”,辩护人此项辩护主张,不予采纳。

  认定为主犯被判死缓

  辩护中,辩护人不回避案件本身带来的严重后果,徐心联在年轻时的冲动之举,毁灭了一个家庭,应依法接受相对严厉惩处。但辩护人认为,徐心联当下的审判,应与18年前适度从宽。

  法院认为,徐心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然而,因其与同案犯经预谋后实施杀人,案发前准备作案工具、踩点、租车,作案时积极实施犯罪,带头砍杀被害人徐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所以徐心联被法院一审认定为主犯。法院认为其作案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论罪应处死刑,鉴于其无前科劣迹,案发后对所犯罪行有悔过表现,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其本人及亲属主动愿意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同时本案同案犯之前已判处3人死刑、1人死缓,结合我国现行刑事政策,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徐心联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了解,一审宣判后,徐心联口头表示,其将与代理律师商量过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文/图 沈双武 李庐 首席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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