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栗明结婚并生育一个女儿。他说,他与妻子因孩子抚养等家庭琐事常有争吵,妻子曾两次提出离婚。案发前,想考大学的妻子报考了补习班,交了1500元学费。他得知后很生气,觉得妻子没和他商量。争吵后,妻子又提出了离婚,双方随后分居。
法院查明,去年10月6日凌晨,栗明潜入妻子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刺击妻子胸、腹部数刀,致妻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栗明当庭说,案发当晚,他想和妻子好好谈离婚的事,但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发生争执,他因此杀了妻子。作案后,他逃往山东,去年10月22日向当地警方投案。(记者 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