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News

郴州市担保公司原总经理夫妇涉嫌共同受贿被逮捕

Click: 405     Date:2012/5/15 9:45:20
在担任担保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审批贷款担保、核减担保费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近日,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批捕了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简称郴州担保公司)原总经理罗某。罗某妻子小晴,也因涉嫌共同受贿被逮捕。

  据办案干警透露,罗某夫妇作案手段非常隐蔽。2007年,郴州市担保公司为刘某的房地公司代偿了325万元债务后,申请法院冻结了该公司一个项目用地。该公司董事长刘某连忙找罗某帮忙解封,承诺送50万元好处费。为了既能笑纳刘某的好处费,又不被人发现,罗某夫妇想出了一个瞒天过海的“高招”:由刘某向小晴出具一张50万元的虚假借条,约定每月支付利息1万元;罗某妻子小晴通过银行转账给刘某50万元,2天后,刘某再把这50万元暗地里退回给小晴。50万元在银行账户上这么一倒腾,便神不知鬼不觉地制造了刘某向小晴借款的“事实”。经检察院反贪部门侦查,2008年2月至2010年2月,刘某先后分三次付给小晴“利息”28万元。

  郴州市一矿长兼法人代表胡某,经人介绍找罗某“帮忙”,向建行贷款100万元,送给罗某该矿“干股”40万元。两人约定,“干股”的先期分红抵入股本金。为掩人耳目,罗某“如法炮制”,以儿子小罗的名义参股。于是,胡某让人先将40万元存入小罗的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后,又当场将这40万元转回来。40万元如此一来回,便形成了小罗参股40万元的“事实”。 截止案发,罗某收受的“干股”分得红利58.1万元。

  此外,罗某在担任郴州市担保公司总经理期间,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其他多人贿赂。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阮占江 李军 许志华)

CopyRight © 2002-2025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Sichuan Chunlei Law Firm Co., Ltd.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秘密网络科技 ICP备:蜀ICP8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