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5日,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部主任徐文在医院被曾经的治疗对象王宝洺砍伤。徐文头部被砍6刀、四肢部被砍10刀,经鉴定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检方认为,被告人王宝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前,王宝洺因持续声音嘶哑4到5个月,于2006年8月30日首次到同仁医院就诊,2007年7月9日王宝洺自行出院,其在同仁医院的治疗结束。(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孔一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