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1日晚10时多,时年26岁的何炜与林某德、李某辉喝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车送林某德回家。经南诏镇古街路段时,何炜怀疑车子被沈大婴夫妇骑的电动车刮蹭,便驾车将电动车逼倒,并下车殴打沈大婴夫妇。随后,沈大婴夫妇弃车往自家方向跑,何炜又驾车追过去。
沈大婴见到车子跟到家门口,便拾起门口的砖头砸中奥迪车的前挡风玻璃,何炜见状马上驾车撞向沈大婴,碾压至他的胸腹部后停下。随后,何炜下车看了一下沈大婴便驾车逃离。沈大婴因伤势严重当场死亡。
何炜后来向警方投案自首。法院认为何炜犯罪手段残忍,自首不足以从轻处罚。 (黄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