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20分,一网民在百度忻州吧发出一篇题名为“一个小学校长的自述”的帖子,以一名小学校长的身份叙述自己如何给主管部门和领导贿赂、送礼等经历,引起网民热议,给该校长名誉造成严重的危害,产生了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引起公安部门的重视。
公安人员在调查后发现,帖子内容纯属虚构,系诬告陷害。在经过大量的走访、摸排、调查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发帖人为忻州市忻府区董村镇南胡村人张某(男,现年49岁)。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张某对自己利用互联网发帖诬告该小学校长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张某对某小学校长的工作不满,为发泄自己的私愤,便编造不实之事,在网上散布传播。本以为自己的行为不会被发现,可以瞒天过海,不料却逃不过网警的火眼金睛。
警方告诫广大网民:互联网虽是虚拟世界,但其危害性等同于现实社会,网上发帖不能捏造事实,造谣、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违者将被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