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迎江区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份以来,今年23岁的湖北人徐某与周某某、杨某某(均为卖淫女)通过互联网查找他人联系电话后,用手机号“1505661XX27”发送内容为:“大哥,你好,我叫周慧,今年18岁,家里困难需要钱,没有谈过男朋友,是处女,愿意拿自己的第一次换钱”的信息,待有人回应后,联系好见面地点,再由被告人徐某某安排周某、杨某某等人使用其事先用新鲜鱼血浸泡过的块状海绵塞入阴道内冒充“处女”,12次在安徽省铜陵市、安庆市等多家宾馆内进行卖淫活动,共获利人民币31000元。(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振平 胡芳 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