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
为500元报酬,港妇帮人走私钻戒
据检方起诉,2011年9月23日,被告人叶云霞以港币1000元的报酬接受“黄生”(另案处理)委托携带一批戒指入境。被告人叶云霞因为其之前有被海关处理的前科,知道海关对携带钻戒出入境的相关规定,担心两次被海关查获,于是委托被告人王旭霞帮其带该批货过关,并承诺事后给其500元港币的报酬。
当日,被告人王旭霞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经罗湖口岸入境,被海关抽查。经检查,海关工作人员在被告人王旭霞随身行李内查获PT900铂金祖母绿镶钻戒指4个(共67.43克)、PT900铂金镶蓝宝石镶碎钻戒指2个(共70.29克)、PT900铂金镶黄宝石镶碎钻戒指1个(11.68克)、PT900铂金翡翠镶碎钻戒指1个(8.29克)、18k镶蓝宝石碎钻戒指6个(共52.63克)、18K镶红宝石镶碎钻戒指11个(共90.8克)、18k镶红蓝宝石镶碎钻戒指1个(5.12克)、18k镶红蓝绿祖母绿宝石镶碎钻戒指1个(6.01克)、18k镶钻镶红宝石戒指2个(共17.84克)、铂金镶钻镶绿宝石戒指1个(26.53克),总共35个戒指,未向海关申报。经深圳海关审单中心计核,上述货物价值人民币66.2万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36.3973万元,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被告人王旭霞、叶云霞的刑事责任。
被告:
两被告罪轻情节描述互相矛盾
昨日庭审时,叶云霞和王旭霞均有多位家属到庭。面对憔悴的两被告人,庭下一片哽咽之声。庭上,两被告人均争辩自己有罪轻情节,但两人对前后经过的叙述却大相径庭。叶云霞表示,当天早上自己与王旭霞分批过关,九点左右王旭霞被抓获时,自己其实已经过关,但过关后却发现王旭霞迟迟不到预定碰头地点,于是就给王打电话,却发现王始终关机,一个小时后,叶才醒悟可能王是落网了。叶云霞称,自己与王是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如果自己撇下王,就是不讲义气,所以才返回海关,主动投案。
对于这段情节,王旭霞的描述则完全相反。王表示,当日自己并不知道行李箱内有钻戒,直到被海关控制后,才发现自己已触犯刑法。王旭霞称,为了戴罪立功,自己便主动向海关供称自己还有同伙,并主动发短信诈叶云霞返回海关,这才使得叶落网。对此,检方认为,即使王的说法属实,也只属于主动交代,不属于立功范畴。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郭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