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诈骗4000余万元
昨日上午,针对王秋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据警方介绍,2006年3月21日,长春市公安局汽车产业开发区分局侦查员获得线索,退休职工王某于2004年10月,被北京圣通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连升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引进国外资金和承制2008奥运会纪念品需要资金支持为由,用高息集资的方式,骗走人民币23万元。警方在侦查中发现,李连升为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于2004年3月伙同常建华、杨贤福共同策划集资。李连升于2004年6月在北京出资50万元,通过“黑代理公司”取得北京圣通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执照,注册资金5500万元。随后,李连升等人在长春市等地共诈骗300余人,骗取人民币4000余万元。除归还前期受害人部分集资款外,剩余两千余万元被李连升等人非法占有,给被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在长春市,通过“总代理”王秋芳(1958年7月24日生)非法吸收100余人存款2000余万元,给受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多方努力嫌疑人全部落网
2006年5月21日,在大连市民警将李连升抓获,于2006年11月1日在吉林市将常建华抓获,其间并将长春市除王秋芳外所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抓获。2008年5月15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连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常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因此案涉案金额之大,受害者之多,长春市公安部门一直没有放弃对王秋芳的追捕工作,先后多次到王秋芳可能落脚地布控及蹲守的同时,广辟线索来源。于2011年年底得到王秋芳可能在山东省青岛市隐匿的线索,刑侦治安支队的民警立即派侦查员赴青岛市抓捕犯罪嫌疑人王秋芳,但经工作发现王秋芳已外逃到广西省桂林市,侦查员立即赶赴桂林市,经过细心梳理于2011年12月10日在广西桂林兴安县花河路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王秋芳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在长春市非法吸收100余人存款2000余万元,给受害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2年1月14日王秋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被汽开检察院批准逮捕,现此案正在审理中。王秋芳的落网给这起非法集资超千万元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句号。
警方提醒:
不要轻信别人的游说和承诺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各种形式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手段愈加高明,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陷入犯罪分子设计的骗局,不要为所谓的高息回报所心动。要坚决抵制、积极举报你身边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