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称,段毅(另案处理)在与前女友肖某分手后,一直对其纠缠,要肖退还以前恋爱时所赠送的礼物。肖某便将此事告诉现任男友杨某。2011年5月29日,杨某、段毅双方约定当晚在天柱县凤城镇风雨桥见面,把事情说清楚。当晚20时许,杨某邀约其舅舅吴康建前往,吴康建又邀约徐明坛、周绍培、杨春海等十余人一同来到约定地点。见面后,因双方不冷静,引起言语冲突,段毅被周绍培打一耳光。段毅立即电话通知周承宝(另案处理)带人前来报复,随后,周承宝带人来到现场与吴康建、徐明坛方进行打斗,在打斗过程中,周承宝头部受伤。由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了事态的扩大。
翌日,周承宝多次电话联系徐明坛,要求徐明坛方面向自己赔偿经济损失和赔礼道歉,在遭到徐明坛拒绝后,周承宝便与徐明坛约定再次一决高低。当天下午,徐明坛到凤城镇联山村煽动,称段毅、周承宝等人欲对联山村进行冲击,欺骗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聚集。当晚11时许,徐明坛、吴康建、杨绍培等人在准备好械斗工具后,乘车来到决斗地点,在鉴江大桥与周承宝、段毅等100多人进行大规模斗殴,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明坛、吴康建等11人为争强好胜,积极参与械斗,后果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11名被告人以及辩护人均作了辩解。
据了解,因案情重大,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