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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艾滋病实名制检测面临“隐私”与“知情”艰难选择

Click: 336     Date:2012/2/13 12:53:51
新华网南宁2月13日电(记者程群 李斌)广西近日拟立法明确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并明确艾滋病感染者有义务将病情告知伴侣,或者委托疾控机构代为告知;在湖南,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也写进了有望在年底出台的湖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但与此同时,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安全也成为热议话题。

    和国际通行惯例一致,以往中国多数地方并没有HIV病毒筛查必须实名制的规定。根据2011年艾滋病疫情评估报告显示,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有78万人,截至2011年9月底,累计实名报告的人数却只有34.3万人。这表明仍有大量感染者和病人尚未被发现,存在进一步传播的危险。

    在中国,目前艾滋病检测遵循自愿检测做法,检测机构为自愿进行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服务。而在中国HIV感染者率很高的云南省,2007年实施的《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要求工作人员掌握被检测者的准确地址和联系方式,对确证为感染者的人进行一对一随访。经多年实践,当地并未发生泄露隐私纠纷。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卫生法制与监督处处长刘莉介绍,从2010年1月开始,广西艾滋病确诊实验检测就已经实行实名制,从两年多实践的效果看,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数不降反升,上涨幅度在50%左右。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例艾滋病患者信息被泄露的事件。

    不仅在广西,目前湖南艾滋病确证实验检测时也要求实名检测。这两个省区拟推行的实名制检测,是为了让艾滋病检测在初筛阶段实施实名制。

    “之前由于艾滋病初筛没有实施实名制,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很多压力。”南宁市第四人民医院艾滋病科主任黄绍标说,很多病人用的是假名字,甚至是别人的名字登记检测,在检测出结果后很难进一步联系,后续咨询和医疗服务就没有办法实施。

    黄绍标说,如果艾滋病检测不采取实名制,有可能同一个人用不同名字参加多次艾滋病检测,造成艾滋病疫情整体统计数据不准确,相关部门无法正确对疫情的整体形势进行研判和把握,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但也有意见指出,考虑到当前社会对艾滋病的现实态度,艾滋病患者普遍受到歧视,导致许多人根本不愿意去检测和接受治疗,如果推行艾滋病实名制检测,中国的防艾形势将更加严峻。

    一些网民则提出疑问:“实名制”检测是否能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不扩散?一旦完全实施“实名制”检测后,无法做到真正的“保密”,这一“实名制”检测只会给病人造成更大的创伤。

    “艾滋病的抗病毒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实名制将更有利于后期治疗过程中的跟踪反馈。如果不进行实名检测,不能及时告知检测者,将不利于卫生机构掌握整体情况,也不利于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黄绍标说,从实施的实际效果来看,艾滋病实名制检测的做法值得肯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相关负责人也指出,实名检测并不等同于“公开病人隐私”,而是医疗机构需要如实掌握病人的基本情况,能够及时告知、提供咨询和帮助。有研究表明,通过检测和告知是有效控制艾滋病的手段。

    据了解,广西还在拟立法对“艾滋病检测实行实名制”的同时,严格要求医疗机构保护病人隐私。保护监测机构应当为受检测者保守信息秘密,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说,中国和国际上都提倡要减少、消除对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但不是要通过隐匿的方式。否则,不论对感染者还是对其周围密切生活人群的健康,都是巨大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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