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在2011年各地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726826件,比2010年增长了19.1%。受援人总数比上年增长15.4%,其中农民工受援人313427人次,比上年增长16.1%。接待来访、来电、来信咨询5334383人次,比上年增长了9.4%。法律援助机构为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2011年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也明显提高。据了解,2011年中央补助地方法律援助办案专款由2010年的1亿元增至2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由5000万元增至1亿元。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收入总额为127718.03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4.9%,其中财政拨款为126186.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