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News

寻衅滋事被判入狱 殴打狱友再获刑罚

Click: 328     Date:2012/2/8 9:30:46
 被告人王帅服刑期间,无视监管法规,故意殴打同监室的在押犯,致人重伤,2月6日下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就该案,到羁押王帅的宿迁市看守所公开宣判。

    被告人王帅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11年12月27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服刑期间,王帅无视监管法规,故意殴打同监室的在押犯,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与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陈思

CopyRight © 2002-2025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Sichuan Chunlei Law Firm Co., Ltd.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秘密网络科技 ICP备:蜀ICP800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