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树春是北京飞翔鸟快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李树春和乔树宽、李树华、王新磊、闫占军利用北京飞翔鸟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为陈正清和张加仿(另案处理)、张建美(另案处理)等人销售糖尿乐胶囊等假药提供邮寄便利,涉案金额高达260余万元。其中,李树春涉案金额为82万余元,乔树宽涉案金额为67万余元,陈正清涉案金额为8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陈正清无视国法,以牟利为目的,销售假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李树春、乔树宽、李树华、王新磊、闫占军明知他人销售假药,而为其提供邮寄等便利条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胡晓霞 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