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高院再次公示曝光了44个“老赖”的基本信息。这批老赖最低执行标的数万元,最高达到了4000万元。据了解,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64578件,执结58730件,实际执行率90%,同比上升9.3%。
防“一人包案”权力寻租
市高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法院系统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执行程序中的裁决权,交由审判监督庭行使,执行局专司实施权;将执行实施权与财产变现权分离,财产变现一律交由司法技术部门负责,防止执行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将执行实施分为启动、调查、处置、结案四个阶段,分别由执行局不同机构负责,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最大限度堵塞“权力寻租”空间。
举报老赖财产线索有奖
全市各级法院还协调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增强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能力。市高院及中院、基层法院在执行中多次开展公示曝光、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反规避执行等活动,在媒体上公布“老赖”的行径。
如“悬赏执行”,举报人提供法院未掌握的执行线索,使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行的,按照实际执行财产价值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根据举报,使被转移、隐匿的财产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财产价值一定比例奖励。
请举报44名老赖的财产
昨天,市高院再次公示曝光了44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
这些名单中,重庆上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吴胜勇,两者的执行标的达到了4075.76万元及利息。而另一名叫余庆生的人,执行标的也达到1300余万元。其余老赖欠债额从数万元到数百万元不等。
法院责令他们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动履行义务。否则将不得进行下列高消费行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交通工具;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出入境。
如有违反者,法院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市高院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44个老赖下落和财产。对举报人的举报,法院给予保密。
市一中院举报电话:13708381919;市五中院举报电话:(023)6390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