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在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的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嫌犯王海剑(12月16日摄)。 12月16日,据武汉警方消息,武汉“12·1”建行网点爆炸案重大嫌犯王海剑已被警方抓获。 新华社记者 程敏 摄
新华网武汉12月30日电(记者李鹏翔 周梦榕)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30日对武汉建行网点门前爆炸案嫌疑人王海剑涉嫌爆炸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12月1日下午5时30分,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一建设银行网点前发生爆炸,造成2名过路群众死亡,15人受伤。12月16日,嫌疑人王海剑经群众举报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鉴于案件的严重后果及重大影响,武汉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高度重视,当即明确案件承办人并提前介入。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12月1日凌晨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海剑骑摩托车来到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口,将自制的爆炸物压在他运来的两袋水泥下面,并贴上写有“建筑材料,勿动”的纸张后离开。
1日下午,王海剑一直在银行附近观察等待。17时30分,当运钞车停在银行门口,银行职员将押款箱提到门口时,王海剑遥控引爆了爆炸物,但因未命中目标,抢劫押款箱未遂,其趁乱逃离现场。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经过警方审讯和检方侦查监督,12月30日,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海剑等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