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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委原副主任因受贿与纵容黑社会被判无期

Click: 375     Date:2011/12/30 10:05:53
贪污受贿+涉黑=无期!

  昨日,(重庆)市一中院对被告人市农委原副主任龚天荣涉嫌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进行公开宣判。被一同宣判的还有杨耀华、邓宇浩、龚斌以及重庆市种畜场。

  一中院以龚天荣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龚天荣、杨耀华犯罪所得的赃款共计966万余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单位重庆市种畜场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108万元。

  他有551万来源不明财产

  一中院介绍,1998年6月至2010年6月,被告人龚天荣在担任重庆市种畜场场长、重庆华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农业局副局长、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重庆富邦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祖云(另案处理)等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5万余元。此外,龚天荣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的财产折合人民币共计551余万元。

  同时,2004年10月至2009年12月,龚天荣不依法履行查禁职责,放纵周祖云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且其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经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被告单位重庆市种畜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向重庆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该场所有的68.66亩土地。2005年6月至2010年4月,被告人邓宇浩、龚斌明知被告人龚天荣的巨额财产系犯罪所得,仍按邓宇浩的安排向邓宇浩提供银行卡,由邓宇浩将上述资金存入龚斌的个人账户内予以掩饰、隐瞒。

  他数罪并罚被判无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重庆市种畜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

  被告人龚天荣作为重庆市种畜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亦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且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其在任职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周祖云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在担任重庆市种畜场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盈利业务交由亲友经营,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还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均依法应予惩处并应数罪并罚。

  对于其他被告人,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予以1年零6个月到12年的徒刑不等。宣判后,各被告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市一中院昨日对重庆市农委原副主任龚天荣涉嫌受贿等罪名,进行一审判决。(记者 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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