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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甲醛超标 房客愤而起诉

Click: 380     Date:2011/12/29 15:19:20
中国法院网讯   原告邢某在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与被告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不想在支付了40万元房屋租金后,仅入住一个月就感到头晕恶心。为此邢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返还房屋租金、押金、违约金等共58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

    原告邢某诉称,2011年7月1日,自己与房东张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随后向其支付了共计50万元的房屋租金和押金。但在居住仅一个多月后,邢某及其家属就感觉头晕恶心。邢某遂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对房屋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和鉴定,但得到的结论是房屋主次卧、衣帽间、书房、储物间、厨房的甲醛均不符合标准,主卧甲醛更是超出正常标准两倍,同时房屋主次卧、衣帽间、书房、客厅、储物间、厨房的TVOC严重超标。

    原告邢某认为,出租房屋内的甲醛和TVOC严重超标,已严重影响了自己及家人的身体健康,不符合居住的条件,故起诉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退还房屋租金和押金等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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