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上午,韦某和妻子小萍站在被告席上,检方指控其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
借款者跑路:债主报案后警方抓获借款人
2010年8月中下旬,部分被害人发现韦某夫妇不能还款,便上门催要,并随时关注他们的动向。
2010年9月20日前后,小萍和韦某先后脱离被害人的视线,被害人担心他们卷款潜逃,遂报案。
截至案发时,韦某夫妇累计向20名被害人支付利息200.34万元,所借2900.2万元本金均未能偿还。
2010年10月19日19时许,韦某在南宁市一民房内被警方抓获,同年10月20日1时许,小萍在合肥龙岗一民房内被抓获。
被害人观点:不是非法吸收存款是诈骗
检方指控,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韦某夫妇在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做投资担保和炒房地产为由,先后向20名受害人共借款2900.2万元,许诺按2%至7%不等的月利率支付高额利息。
韦某夫妇将借到的资金用于购买房产、转借他人或支付借款利息,至2010年5月份,韦某夫妇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支付高额利息,便采取变更借条、承诺还款期限等方式拖延支付债主利息。
对于检方的指控,两被告人均称属实。
然而5名诉讼代表人则表示对指控的事实有部分异议,“20名受害人的本金应该是3124万,不是检方指控的2900.2万元”。并且他们对被告人的罪名也有异议,称“韦某夫妇应该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庭审中,诉讼代表人纷纷指责被告人:“你明知道资金链已经断裂了,为何还向我借钱?”“你借我的350万元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被害人的代理人也提出质疑:“借你钱的朋友跑了之后,你不去报案也不去法院起诉,这能说得过去吗?”
对于这些质问,韦某总是含糊其辞,有时甚至答非所问。
被告人供述:我愿赔偿但现在没有能力
韦某当庭供述称,他有一个朋友名叫蒋继英(音),不时地从他那里借钱,他也很信任她,认为可以把钱借给她进行投资,就这样,蒋继英借了他的钱加上利息共有6000多万。“可是在2010年春节后,我就再也联系不上她了,也找不到她,一下子资金链就断裂了。”
“你为何会选择信任她?”公诉人问。“我自认为是个投资高手,而且感觉她是一个有智慧、有学问的人,就把钱借给她了。”韦某回答道,“而且她跑了之后,我就和其中几位债主摊牌了,经过协商,我就把一栋房子抵押给了他们。”
“那你为什么要逃跑?”公诉人继续问。“我的安全已受到了威胁,要是再还不上钱,债主就要伤害我了。”韦某辩称。
当法官问其可愿赔偿时,韦某说愿意,但现在没能力赔偿。
老婆做的都是我指使的
“我也是最大的受害者,我的钱都借给别人了。”小萍供述称,“为了在欠条上夫妻共同署名一事,我和丈夫还吵了两架,他非逼着我在欠条上签字。”
公诉人问韦某其妻子是否也参与了借钱,韦某称:“她做的一切都是受我指使的,两个人共同在欠条上签名也是因为所有的房产都在她名下的缘故。
据了解,韦某,曾因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2年5月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