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辉今年35岁,江西省上栗县人。2007年9月4日中午,黄某辉和陈某华、席某萍(已落网)等人,发现泉港一家公司总经理林先生在南埔一海边钓鱼时,把他连车带人一起掳走,抢走他身上财物,并把他押往泉港一山头上,威胁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取走他的存款。次日,歹徒把林先生押到他女朋友洪小姐在泉港某商住楼516租房里,逼他们当场发生性关系,用手机拍照,威胁林先生给他们汇款16万元。
同年9月底,主犯陈某华、席某萍先后被抓获。今年11月28日,在“清网行动”行动中,泉港公安分局民警奔赴江西等地追捕。半个月后,民警锁定了黄某辉的踪迹。黄某辉知道自己处在民警的密切掌控之中时,惶恐不安,便决定投案自首。早报讯 (东南早报 记者 肖国敬 通讯员 张益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