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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储户卡里60万存款被异地盗取消费 警方称难打击

Click: 387     Date:2011/12/16 14:23:32

犯罪嫌疑人进入长沙金色家族金店。监控录像截图

  “我的卡上不见了29万多元,这可是我十几年的积蓄啊!”昨日,广西贺兰县的郑老师反映。今年初,郑老师在中国xx银行贺兰县支行新月分理处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存了款。11月5日,他从卡上取出2万元,余额为29.4万多元。11月8日16时38分,他收到一条手机短信:“您尾号xxxx的账户于11月8日16时37分消费292933.90元,余额1654.81元。”起初,郑老师以为是诈骗短信,并未在意。当日19时许,他再次翻看这条短信,发现来电号码是xx银行客服电话“95599”,才意识到此事可能是真的。于是,他在ATM机上查询,看到卡上余额与短信所述一致,急忙报警,同时通过“95599”挂失银行卡。次日,贺兰警方予以立案,并带着郑老师到中国银联宁夏分公司进行调查。银联查询结果显示,郑老师卡上的29万多元,被人于11月8日16时37分在湖南长沙金色家族店消费。

  郑老师的这张银行卡从未交与别人,他也没有去过长沙,是什么人怎样用他的银行卡消费的?11月10日,贺兰警方赶赴长沙,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展开侦查。金色家族是一家金店,营业员小郭介绍,11月8日16时35分,一个年约20岁、身高1.6米左右的男子进店后问她:“29万元能买多少黄金?”她说:“能买670克。”该男子又问:“这里有什么样式的金条?”交谈中,该男子自称“郑某(郑老师的姓名)”,是帮老板购买。最终,该男子刷卡支付29.2万多元,购买了8根千足金金条。贺兰警方还查明,11月9日14时30分,该男子又到金色家族购买黄金商品,消费2000多元。两次消费过程,均被该店监控记录下来。

  就在郑老师、xx银行、警方感到困惑时,12月4日,又一起大宗存款被盗用案件发生。当日15时48分,贺兰县的马先生也收到银行卡存款被消费的手机短信,金额为31.8万元。10分钟后,他赶到xx银行贺兰县支行核对,查证属实后,立即把卡上剩余的8万多元转到另一张银行卡上。

  贺兰警方通过银联调查得知,马先生卡上的31万多元于12月4日被人在澳门一商铺购买了商品。马先生将剩余的8万多元转走后,不知情的对方还试图继续消费,但卡上已无余额。

  不到一个月时间,银行卡被人在异地消费60余万元,两位储户曾多次与xx银行贺兰县支行交涉,要求给个说法。昨日14时10分,记者陪同他们来到该支行了解事件进展,未见到该支行行长邱学东,于是郑老师拨通了他的电话。邱学东在电话中称,经进一步核实,11月2日17时54分和11月3日零时,有人在珠海的国泰酒店和珠海农村信用社的ATM机上查询过郑老师银行卡的余额,该行已将这些线索通报警方,现在只能等待警方破案。而两位储户认为,xx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了解,警方对类似复制伪造银行卡或窃取网银账号进行异地盗取或消费他人存款的案件,目前还没有较为有效的打击手段。在长沙盗用郑老师银行卡的作案人,虽有模糊的影像资料,但调查起来仍如大海捞针。对于复制马先生银行卡消费的犯罪嫌疑人,由于在澳门作案,宁夏警方无法调查。目前,贺兰警方仍在努力侦查这两起案件。警方认为,银行对大额取款或消费应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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