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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20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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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社团工委书记苏兴高、办公室主任鲍刚
到春雷所指导“争先创优”和“警民亲”活动
2011年10月21日早上,绵阳市司法局律管科陪同市社团工委书记苏兴高和社团工委办公室主任鲍刚,来我所指导“争先创优”和“警民亲”活动。
社团工委书记苏兴高同志在肯定了我所“争先创优”工作后,提了几条建议:1、在律师事务所创出典型,如典型支部、典型人物、典型案例等;2、主题要明确,要结合社会主义“四个新形象”来反映支部的工作情况;3、要加强和规范制度建设,并且要在实践上下功夫;4、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要明确主题,重在实践。
![]() ![]() 听取了春雷律师事务所的成长经历,支部的成立简况以及自所成立以来党支部获得的荣誉后,社团工委办公室主任鲍刚对我所关于“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等进行了肯定,尤其是党建工作的开展。建议我们多报些党建活动的资料上去,以便互相学习和对外进行宣传。
![]() ![]() 市司法局律管科科长冯元军和副科长冯春也对我所长期以来开展各种活动所形成的党建制度给予肯定,尤其是在最近开展的“警民亲”里的“八件实事”中,与城北十三个社区签订了长达三年的免费顾问合同,不仅只是签约,而且还有专门为社区提供服务的顾问日志和反馈信息表,并一一归档。这样做不仅防止了表面文章,更有效的达到了和群众“交朋友”、“结亲戚”。并希望春雷所再接再厉,争取在整个律师事务所当中为民生、树典型。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报:川律协、区创先争优办、市司法局、市社团工委、市律师协会
送: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