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来打官司的多数为“80后”,数据显示,性生活不和谐也已成为继婚外恋、家庭暴力之后,现代人离婚的主要理由之一。省高院对近年来离婚案的抽样调查表明,因“性”引起的离婚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
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审理丈夫因车祸导致性功能障碍案件的胡法官表示,原告夫妻两人,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导致两人失去了“性福”的权利,从而导致两人生活质量的下降,两人因此而缺失幸福感,这是两人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丈夫的性功能丧失,是损害婚姻关系侵权行为,损害了配偶的性生活权利,夫妻两人一起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从2002年开始,东湖区法院就审理了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要求离婚的案件,可见现代人对性生活方面的要求在逐渐提高中,因为性生活不和谐而要求离婚的夫妻比率每年都在不断增长,也成为现代人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胡法官称。(江南都市报 曾民、胡振艺、记者罗素静、实习生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