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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20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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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市区司法局领导到我所
指导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 ![]() 为了我所创先争优活动能开展得更扎实、有效,市司法局及区司法局领导到我所进行指导。
2010年9月25日,绵阳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奉光明副局长、律师管理科廖继光科长和区司法局管理律师工作的谢娟副局长等有关领导来到我所,对律师行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调研和指导工作。他们在听取了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顾仕义、副书记吕安全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情况汇报后,对我所创新学习方法,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搞好创先争优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1、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要主动、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活动的进度、问题和对策,加强与上级指导小组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汇报活动的进展情况。
2、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度,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3、大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注意发现、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从而推进工作。
4、组织开展活动的好的做法和经验随时进行动态反映。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区争先创优办
送: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