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广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国兴介绍,春节假期已结束,不少人因为各种原因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并没有享受到假期。按法律规定,对于这些坚守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他们在法定假日期间:除夕、初一、初二这三天应享受三倍工资的待遇。然而有的用人单位在这三天的法定假日期间,并没有为员工发放三倍的工资,而是发红包顶替,或让员工串休几天补偿。
李国兴律师认为,用红包代替、串休补偿都是在偷换三倍工资的概念,都是在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放红包或礼品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福利待遇,这些都与节假日的三倍工资无关,不能用它们来代替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的合法收入。
另外,李国兴律师说,除夕、初一、初二作为法定假日,也是不允许用串休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补偿的;初三到初六是从春节前后两个双休日调过来的,这四天的假期可以串休,如果不串休,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两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