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某起诉称:2010年6月22日,原告准备从昌平区某铁道桥跳下。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拦截桥下车辆,而被告路某驾驶吊车执意通过桥下,导致原告坠桥后被吊车碾轧,前臂截肢。徐某起诉要求吊车司机赔偿医药费15万元。
据悉,7月12日,昌平区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作者: 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