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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12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保证书 进行社区矫正

Click: 462     Date:2011/4/13 14:35:14
     4月12日,沈阳市暨和平区首批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仪式在和平会馆举行,12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始接受社区矫正。

  据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和平区、于洪区被确定为沈阳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区,和平区北市场司法所、马路湾司法所,于洪区造化司法所、北陵司法所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司法所。今年下半年,还将有35个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12年,全市200个司法所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仪式上,北市场司法所负责人宣读了社区服刑人员宣告书,12名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监督协议书》《帮教协议书》。(记者吕良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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