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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7人涉黑案开审 团伙成员不能沾毒有事自己扛

Click: 490     Date:2011/4/12 11:16:07

  4月11日,(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李正伟为首的37人涉黑犯罪团伙案。检方指控该团伙涉及10宗罪: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隐瞒犯罪所得罪,开设赌场罪,故意破坏罪等,致1人死亡、6人重伤、15人轻伤、12人轻微伤。

  据介绍,庭审预计需要4天。

  赶早班车郧县市民到十堰听庭

  4月11日的庭审现场戒备森严,法警、武警个个荷枪实弹。

  十堰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陈顺利介绍,这起案件由于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审理时间长,法院方面在押解、审判中共动用警力120余名。

  记者看到,能够容纳100余人的旁听席上座无虚席。由于旁听席位有限,在法院大门外的马路上,站满了想参加旁听的居民。一位姓李的妇女告诉记者,听说李正伟涉黑犯罪团伙案当天开庭,她跟邻居一大早就从郧县赶来了,哪知道法庭里面坐不下,她只得站在马路上“旁听”,“这伙人太嚣张了,在郧县为非作歹好几年,终究没有好下场。”

  涉黑团伙有“规矩”不能沾毒,有事自己扛

  今年43岁的李正伟是这个犯罪团伙的“大哥”。

  1999年至2000年初,李正伟将犯罪嫌疑人李旭东、王波、李伟等人笼络到自己身边。2004年至2009年期间,李正伟以帮助他人“摆平”事情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树立在团伙中的“威信”。

  为了便于管理,李正伟订立了“规矩”:团伙成员必须逐级服从当“哥”的领导、不要沾毒,为兄弟之间办事要尽力、有事自己扛、不能出卖兄弟等。

  同时,李正伟为巩固自己的“大哥”形象,大力为团伙成员实施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和保护。几年下来,形成了以李正伟为组织、领导者,以李旭东等人为骨干成员,成员多达30多人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非法采矿 开设赌场7年非法敛财300万

  检方指控,从2003年开始,以李正伟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非法采矿、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手段,非法敛财300余万元。

  2005年初,李正伟在郧县杨溪镇伏山非法开采铁矿石,被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武汉市武昌万路达商贸有限公司举报。郧县相关执法部门出面制止,但李正伟等人拒不撤出矿区,反而要求万路达公司出资40万元收购其非法采矿形成的资产。为了达到继续非法开采敛财之目的,李正伟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迫使万路达公司与其签订合作采矿协议,非法取得了在伏山部分区域开采铁矿的授权。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该组织骨干成员凌超等人在郧县刘洞、白浪等乡镇开设地下赌场。他们采取“打、砸、抢”的手段,让鄂、豫两省交界的郧县白浪镇、刘洞镇和淅川县荆紫关镇、寺湾镇等地的其它赌场被迫关闭或转场,从而达到垄断目的。(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关前裕 索明全 麻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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