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12日通报公安机关打击假酒犯罪“猎手”破案战役有关情况:
“亮剑”行动当中,公安机关对各类侵权盗版、制假售假犯罪发起猛烈攻击,侦控掌握了一大批涉及全国各地的重大假酒犯罪线索。鉴于假酒犯罪的严峻态势和严重危害,今年3月,公安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打击假酒犯罪“猎手”破案战役。全国公安机关围绕浙江“1.14”、江苏“2.24”、四川“10.25”等重点案件,向上深挖生产源头,向下追查销售网络,迅速查明了一大批商标印制、假酒生产窝点和批发犯罪团伙。3月21日,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成立“猎手”破案战役总指挥部,并下达作战命令,决定将其中40起案件作为重点打击目标,北京、江苏、浙江、四川、贵州等14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参战,以“打大、打多、打深”为作战方针,相互策应,分进合击,对假酒犯罪予以猛烈打击。
3月23日凌晨零时开始,各地调集2500余名警力进入指定位置,经侦、特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协调联动,集中破案战役陆续展开。至3月25日,40起重点案件全部顺利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83名,杨某、史某、王某等首犯无一漏网;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72处,扣押制假设备300余台,缴获“飞天茅台”、“五粮液”、“洋河大曲”、“双沟”、“五粮醇”、“张裕”、“华夏”、“长城”等各种品牌、各种档次的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将近14万瓶,假冒瓶盖、商标、防伪标志、纸箱等各类包材1350多万件(套)。仅以现场查获的假冒包材等计算,如被制成假酒流入市场,价值将达20亿元人民币。
目前,各案制售假酒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
(一)假冒包材来源。江苏、浙江、重庆等地涉案团伙设立131个窝点,专门印制、生产各类假冒包材,成套供应假冒酒瓶、瓶盖、防伪标签、包装盒、装饰钉、礼品酒杯、专用衬布、手提袋甚至防伪宣传手册等,并销给全国各地造假分子。还有一些宾馆酒店(包括中高档酒店)、废品收购站与造假分子相勾结,为其保存、收购名酒包装,牟取不义之财。
(二)假酒生产。北京鄢某、河南王某等不法分子设立造假窝点,有的用低档白酒进行灌装,有的从小酒厂、家庭作坊收购散酒,冒充高档白酒进行销售。这些造假窝点大多设在民居、废弃工厂甚至废品收购站内,生产环境混乱,卫生条件极差。
此外,许多不法分子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形成了职业化团伙,相互勾结通谋,犯罪手法非常狡猾和隐蔽,如江苏陈某团伙宴请各地30个制假窝点“老板”共商制假事宜;四川张某、李某等犯罪团伙之间事先订立攻守同盟,虚构所谓“上层老板”,以便败露后推诿责任;有的团伙还呈现出暴力倾向,豢养“打手、警卫”,对“可疑人员”恐吓、威胁甚至武力相加。(据中国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