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两高”工作报告看当下刑事司法的现状与趋势
来源:刑侦案审 Click: 190 Date:2023-03-17 09:03:01
2023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全面回顾了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并对2023年工作提出建议。“两高”工作报告以翔实的数据为依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扫黑除恶、疫情防控、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均为近五年以来刑事司法中的标志性词汇。本文根据“两高”最新工作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及信息,对我们关注到的刑事司法现状与趋势总结如下。一、信息网络犯罪及其关联罪名异军突起,案件数量显著增长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五年来工作成绩时提到“依法惩治信息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也述及“积极推进依法治网”,均体现出对信息网络犯罪全链条、深层次的严惩现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近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提起公诉的有71.9万名被告人,与之关联的罪名在案件数量上亦显著增长,因非法买卖电话卡和银行卡(“两卡”)、帮助提款转账而被起诉的被告人(上述人员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从2018年的137名增长至2022年的13万名。如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第三大罪名。严惩信息网络犯罪依然是2023年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2023年1月7日-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等打击力度,坚决遏制网络违法犯罪多发势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对2023年的工作建议中也明确,要“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信息网络犯罪”。因此,以电信网络诈骗、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网络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为代表的犯罪类型,也会继续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目标。
二、行贿犯罪惩处力度得到加强,“行贿受贿一起查”的政策逐步落地长期以来,贿赂犯罪的司法认定高度依赖行受贿双方的口供,故办案机关为重点打击受贿犯罪而不得不寻求行贿人的配合,并因此仅将行贿人员作为证人,而不再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此类案件的办理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现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近五年来,各级检察院机关已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被告人7.8万人,而同期起诉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仅1.4万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近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13.9万人,而同期审结的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仅1.3万人。虽然“职务犯罪案件”与“贿赂犯罪案件”在外延上并不一致,但考虑到受贿人之于行贿人往往是“一对多”的关系,其二者所对应数据的悬殊,亦足以反映出大量涉嫌行贿犯罪的人员并未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现状。随着反腐败体系构建与完善的需要,加大行贿犯罪惩处力度被多次明确提出。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2022年11月,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2022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稿。可见,从国家层面而言,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信号已经十分明显。上述司法政策的转变,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也能管窥一二。如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今年的工作报告指出,近五年来,全国法院审结涉嫌行贿犯罪的被告人共计1.3万名;而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法院在2013-2017年的五年间判处行贿犯罪的罪犯人数也是1.3万名。但需注意的是,在2013-2017年间,全国法院同期审结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达19.5万件26.3万人,而在2018-2022年间,全国法院同期审结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1.9万件13.9万人。可见,近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结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总量降低近一半,但所审结的行贿犯罪人数却几乎未有变动,因此,近五年来行贿犯罪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比例和概率明显更高。
三、“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在轻罪案件办理中收效显著“少捕慎诉慎押”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着力推行的一项司法政策,它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权利、节约司法资源、科学办理轻罪案件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在将“少捕慎诉慎押”确定为司法政策后,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的54.9%降至2022年的26.7%;不捕率从2018年的22.1%升至2022年的43.4%;不起诉率从2018年的7.7%升至2022年的26.3%。上述成就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从事刑事辩护的一线实务人员,我们也能够切身感受到,上述司法政策的确定所带来的不仅是理念上的转变和纸面上的数据,更扎扎实实地改变了成千上万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庭的命运。“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尤其是在轻罪案件办理过程中,成绩显著。“严而不厉”是刑事立法、司法追求的目标之一,“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与该目标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该司法政策将会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落实并发挥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2023年工作建议部分也已明确提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四、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创建将被继续推进涉罪企业刑事合规整改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以来试点的重要制度,目前该试点工作已经从部分地区推向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陆续发布了四批企业合规整改典型案例,各级检察机关也自行或者会同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合规整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2020年企业合规整改试点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相关案件5150件,已有1498家企业整改合格,3051名责任人被依法不起诉;另有67家企业整改不实,243名责任人被依法追诉”。当下践行的涉罪企业合规整改制度,是确已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通过合规不起诉而实现程序出罪的绝佳机会,但政策的过分激励也导致了相关案件处理结果偏离社会公众法感情的情形出现。因此,该制度在理论界及实务界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争议,主要表现为:如何平衡合规不起诉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前的紧张关系,如何切实避免纸面整改、纸面合规的出现。但是,无论面临何种质疑,涉罪企业合规整改制度有其特殊的存续背景和司法作用,该制度的落地、发展已很难再改弦更张。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2023年的工作建议中也已明确指出,要“推动创建中国特色涉案企业合规司法制度”,我们相信,制度试点过程中在部分案件中所出现的把关不严、纸面合规及从宽幅度过大等问题,也将逐渐得到纠正与完善。
五、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已经较为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2018年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之后,对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的工作报告显示,该制度在检察环节适用率已经超过90%(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年所作工作报告中,上一年度的这一数据为85%)。根据通行的做法,上述在检察环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被告人所被指控的主要事实、罪名、刑罚在审判之前基本已经确定。上述要素的确定,无论对于控辩双方,还是对于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当的约束性,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在2022年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检察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8.3%,一审服判率97%。上述高达90%以上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所涉事实、罪名、刑罚的确定,主要是由被告人、辩护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商确定,人民法院并未参与。因此,在认罪认罚案件中,从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视角来看,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毋庸置疑。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近五年来,全国法院判处罪犯776.1万人,而宣告无罪的只有2675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97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判决率仅占万分之六,如果仅将公诉案件纳入计算范围,则人民法院的判决率更是微乎其微。而如上所述,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在2022年度办理刑事案件的不起诉率(含无罪不起诉和罪轻不起诉)已达26.3%。因此,被告人、辩护人如希望追究出罪(包括实体出罪和程序出罪)结果,在检察环节的沟通、说服也明显易于审判环节。因此,在无罪辩护案件中,从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立场出发,也会优先选择说服检察官而非法官,才能更大限度、更大可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