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第(2020)33期-春雷律所送法进寺庙宣讲《民法典》 |
![]() |
春雷律所送法进寺庙宣讲《民法典》 绵阳市涪城区圣水寺为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崇尚《民法典》,遵守《民法典》,2020年11日9日下午举行《民法典》学习,释常明大和尚主持学习会,邀请春雷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安全到会作《民法典》主题宣讲。
他首先对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讲解,民法典对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的作用为主题进行了宣讲和解读。民法典对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效能具有保障作用,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就是要以法治的方式规制宗教活动、规范宗教组织和宗教团体,依法贯彻宗教信仰的政策为主旨。一是有利于提升宗教领域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二是有利于增强和谐的宗教关系;三是有利于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消除宗教的消极因素。 坚持推进宗教事务依法治理,《民法典》更新了我国的民法理论和制度,具有宣明的价值导向,是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方向,坚定走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的道路具有重大意义。《民法典》以宪法制度为前提,其有关人权、人格权、财产权等方面来源于宪法的人权和物权的原则,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体现,贯彻民法典的宪法精神,必须要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认清宗教身份和宗教问题,认清僧人首先你是公民,一切都要受到法律的规制,养成敬仰法治,遵守法治的观念,要在实施民法典中发挥宗教团体的积极作用。僧人和信教群众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
《民法典》确定的宗教法人制度,为宗教场所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撑。《民法典》对宗教法人资格的地位确认,依法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规为非营利性法人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民法典》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宗教法治规则的体系化、协同化。 回顾人类的立法史,法典的编纂具有非凡的意义,它往往代表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拥有深厚的法律制定技术与繁荣昌盛的社会,《民法典》正是这样的代表。我国此时制定《民法典》,不仅是因为我国已经积累了不少相关立法的经验,更为重要的是为了满足社会治理的内在需求,满足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
民法典的“典”字所具有的含义是“标准、法则,规范以作为典范的百科全书书籍”。作为现阶段我国唯一一部名称包含“典”字的法律,意味着《民法典》中的制度与规范均是民法中最为基础与基本的规范,也体现出我国民事立法追求立法规则体系化的尝试。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曾多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是当时还不具备一次制定全部完备的民法典,因而采取的方式是“摸着石头过河”,以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成熟一部分规则就制定一部分规则。当各个部分的经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面临社会治理的精细化要求时,就具有了体系化的内在需要,而《民法典》正是对这一需求的回应。 贯彻实施《民法典》,要进一步加强党对宗教事务依法治理的领导。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根本要求。应将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理宗教事务的所有领域,加强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协调,以适应依法治国的特点,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宗教事务管理和信教自由,发挥好法治依法治理的引导作用。同时,在宗教事务治理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衔接转换,实现互联互动,共同规制,共同遵守。 《民法典》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律,在与《宗教事务条例》的相互配合下,共同完善了我国宗教法律规范体系,强化了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为宗教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宗教事务条例》,尽管立法过程做到了科学民主立法,其内容也详略有致、科学合理,但依然属于纸面上的法律,我们接下来还需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将其对宗教法律关系的调整真正落到实处,转化为行动中的法律,才能达成良法善治的最佳效果。
此次送法进寺庙,宣讲《民法典》活动,受到寺庙僧人和居士热烈欢迎,近百名僧人和居士聆听了讲座。讲座中还进行了互动,对僧人和居士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后,吕安全代表律师事务所向寺庙赠送了《民法典》。主持人释常明大和尚代表僧人和居士表示感谢,他要求大家加强《民法典》和宗教政策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寺院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依法规范寺庙的事务管理,深化寺庙僧人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和国家安全观意识,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意识和坚持党对宗教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做到学法用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不断提升依法治理和管理寺庙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