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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第【2018】08期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法律风险防范研讨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当前市场许多企业在大宗货物交易中开展的一项新业务,该业务模式类似于融资性贸易模式,目前尚无相关法律进行明释。如果交易企业之间发生纠纷,一旦交易行为被法院认定为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企业将损失巨大。

2018年3月10日上午,春雷所组织金融投资法律事务部、公司治理与破产管理法律事务部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的律师对此项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形成了部分防范措施。

研讨会上,公司治理与破产管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刘吉熙律师介绍了目前国内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模式的基本特点、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些指导性案例,明确人民法院评判合同效力时主要考虑的各种因素。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部长郑毅律师、金融投资法律事务部部长杜伟律师也就如何确保贸易的真实性、上下游企业的关联性交易防范进行了充分发言。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在于:一是贸易开展的真实性问题;二是上下游企业的关联性问题;三是正常开展贸易的法律风险问题。我们律师在指导企业开展此项业务时,首先要强化企业管理层人员的法律风险管理意识,积极关注国家宏观经济走势、国家财政与货币政策、行业产能、产业经济特点及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变化,准确研判;其次要帮助企业健全优化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从风险管理目标与原则、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风险管理阶段与流程等方面,持续强化企业此项业务全面法律风险防范的管理制度;再次要强化重大合同评审制度,严格审查贸易商、仓储商及运输商资质,加强对上下游客户、仓储商、运输商、担保商的主体资格信用调研与审查,建立事前法律风险预控机制。

通过此次研讨,大家进一步熟悉了供应链金融类业务的特点、法律风险所在,找到了一些有效避开法律风险的办法,为更好指导企业开展此项业务提供了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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