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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第【2017】6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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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地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及破产清算事务讲座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20日下午,在律所会议室开展业务学习会议。此次业务学习由副主任李涛律师主持,郑毅、刘吉熙律师主讲。
郑毅律师主要讲解了关于地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相关内容。主要从法律尽职调查的概念、尽职调查操作流程及操作过程中相关的文件、尽职调查的内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等方面,阐述了地产项目项目的尽职调查的相关事项。在关于地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部分,一方面从法律尽职调查的共同性调查事项包括:公司主体的设立及历史沿革、取得的各项资质、业务经营、股东情况以及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的主要交易、重要合同、债权债务关系、财务情况、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税费情况、涉诉、仲裁及处罚等。另一方面介绍了关于地产项目或建设工程法律尽职调查中应特别关注的事项,包括:项目的立项、土地情况、规划审批情况、工程现状、关于地产或在建工程的证照办理情况等。
刘吉熙律师从假破产真逼债、破产程序之立案等级制、实质合并的适用和管理人报酬基金制度四个方面对破产清算事宜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在实质合并使用中,着重讲解到当债务人不予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与债务人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一并进入破产程序。对于关联企业是否具备实质合并的条件按以下几点进行审查:1、资产混同。2、人员混同。3、办公场所混同。4、业务混同。
在学习会议过程中,参与学习会议的各位律师进行了广泛热烈的讨论。对于在破产清算和地产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等法律事务处理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对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业务拓展和法律服务技能的提升起到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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