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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办到了老百姓心坎上重庆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Click: 260     Date:2017-11-29 08:24:22

    □法治中国·惠民生法援行

    □法制网记者 吴晓锋

    “你放心,你的财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值班律师耐心地给一位老伯解释。日前,因为一起财产纠纷,老伯来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标准,开设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领导接访、值班律师、司法鉴定等咨询受理窗口,基本实现司法行政业务全覆盖,是重庆率先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区县之一。

    “互联网+”解决纠纷不跑路

    司法部9月印发的《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指出,网络平台作为与实体、热线同等重要的渠道,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根据重庆市司法局部署,荣昌区司法局和荣昌区法院建立了“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网络平台,该平台通过远程视频形式,简便、快速地为当事人完成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重庆市荣昌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张谦介绍,该区司法局为镇街调委会及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配置同步录音录像终端设备,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进行司法确认的,在调委会现场就可通过互联网进入该平台,与法院远程视频司法确认平台“面对面”完成申请、审核、确认等程序。

    “人民调解在线司法确认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最大的好处是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张谦说。

    据悉,重庆市司法局上线运行的“巴渝和事佬”APP已有近万名群众成功注册,初步形成了线上咨询申请、线下调处化解的人民调解格局。改造升级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网、微信公众号可以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和进度查询,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渠道

    张某是正华社区居民,与李某因为林地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工作人员核实张某提供的林权证之后,认为该土地的使用权归张某所有。

    为了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达到“调解一个教育一片”效果,司法局工作人员借张某与李某土地纠纷的问题,现场安排了一场法治宣传会,在“院坝”结合实例给群众普法。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需要我们善于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推动依法治区向实际行动转化、实际行动向实际效果转化。要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重心落到基层、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进基层和行业法治化,抓好群众纠纷矛盾化解,促进司法公信力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重庆市荣昌区委书记曹清尧说。

    为充分用好社会资源,重庆市司法局不断加大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完善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渠道,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在村(社区)开设法律诊所,引导基层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到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提供法律咨询,基本做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区县以上政府、市级部门、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安排的律师兢兢业业,事情很快就办好了,省了我不少麻烦,把事情办到了我心坎上了。”海棠社区的张先生高兴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张先生原本是一家公司的驾驶员,在不久前出了车祸,当他向公司要求赔偿时,公司却不承认张先生是公司员工。于是张先生通过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室寻求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张先生指派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律师帮助下,张先生最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事项增至16类。同时,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实现“应援尽援”,为老百姓“雪中送炭”。

    据重庆市法援中心同志介绍,近年来,重庆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将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市政府“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不断加强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创新服务项目、制定服务标准、完善运行管理三项协同发展,让老百姓易知晓、易找到、易使用,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普惠均等、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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