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7日下午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作出修改,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设立诉前程序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检察监督的效力,发挥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的能动性,节约司法资源。”胡卫列表示,只有在相关机关或者社会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相关的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又不完全履职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公益诉讼。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积极作用。对于在诉前程序中行政机关未履职的,检察机关将依法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