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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城区新建商品房财政部门补贴50%契税

Click: 351     Date:2015-09-30 10:56:31
本报讯 (记者 刘晓东) 昨(2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促进绵阳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购房者自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购买绵阳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购房者50%契税补贴。

  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洪宇说,购房时间认定自2015年9月25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以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签订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补贴条件是购房时间必须在政策有效期内,契税补贴发放按“先缴后补”原则实施,即购房者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凭契税缴纳凭证、商品房网签合同等材料申领补贴,具体操作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制定。

  同时,绵阳城区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棚改居民通过购房服务平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新购住房8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资金按照《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城区财政体制的通知》要求,由市、区(园区)财政分级负担。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商品房交易总体回升,旺季临近单月销售抬头。据市统计局销售数据,1-8月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213.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6%,实现销售额90.05亿元;其中,商品住房销售20652套201.5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3%和24.8%。8月单月商品房销售面积31.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3.2%,环比增长37.2%;其中,商品住房销售3093套,面积30.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9%和87.5%,环比增长42.7%和39.6%。

  1-8月,绵阳城区商品房销售面积122.1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1%,实现销售额57.04亿元;其中,商品住房销售11618套115.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5%和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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