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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简报第【2015】1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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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专题学习 明确目标任务
2015年7月22日下午,春雷律师事务所进行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第三专题学习。学习会由所教育领导小组主持,律所副主任、副组长李涛同志组织全体律师再次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学习全文后,并进行了学习辅导和重点问题的解读:极大的提高了全体律师的认识。
到会律师在讨论如何贯彻好、执行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认为,一个13亿人口大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在我国坚持党的领导,是全党全国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人民群众利益、人民幸福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践。
对北京锋锐律所案追踪的报道学习后,律师们进行热烈的讨论,律师们认为锋锐律师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律师执业范围,严重的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从业准则,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司法活动和社会秩序,与律师的身份和法治精神背道而驰,不惜牺牲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价,去谋名和谋利。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做法,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法治秩序与尊严的破坏者,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者。这与律师使命相背离,也是社会和法治社会不能容许的。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报:省司法厅政治部、省律协、市文明委、市司法局、市依法治理办、市律协、区依法治理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司法局 存 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