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5日电(记者陈菲)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各级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把民行检察监督重点转移到全方位监督上来,真正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调查违法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加强对诉讼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的监督,真正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
最高检强调,要更加重视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行检察工作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基层院重点做好调解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行监督、支持起诉和督促起诉以及发现、移送司法腐败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等工作。更好发挥民行检察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解决涉及改革重点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