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某银行原客户经理管某因买卖客户征信信息,7月9日被红寺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此案是我区(宁夏)审理的首例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2年,管某利用其所在银行征信查询系统,以及非法获取的其他两个银行账号,查询他人个人征信信息,向张某等人出售千余份他人征信信息,非法牟利13.6万多元。其中,出售给张某的征信信息,被张某转卖给常某,常某又转手出售给王某。后,王某利用获取的信息,盗刷8人信用卡共23.7万多元。
“当前,一些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工作不够重视,致使其个别工作人员非法盗卖公民个人信息,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红寺堡区人民法院院长罗生明说,公民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掌握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单位,更要加强征信信息保密教育,严防公民信息外泄,给公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