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至9月间,韩某单独或伙同袁某,先后以能够解决浙江省某县的污染问题、拍摄专题片能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或“以某内参编委会”名义调查当地违法拆迁事宜为由,收取“调研核查费”、拍摄费、差旅费等,骗取杨某、郭某、某国土资源局、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个人钱财共计7.4万余元。
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