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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男子冒用前妻QQ抓“奸夫” 召集兄弟对其抢劫

Click: 288     Date:2013/3/1 11:42:19
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被告人王某、刘某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2年10月31日19时左右,被告人王某、刘某等五人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塘山镇一网吧上网,王某登录前妻李某的QQ,发现QQ中有一网名为“刺客”的男子(邓某)给其前妻发的暧昧信息,便怀疑是因为邓某与前妻有染导致离婚,遂有了殴打邓某一顿的念头。

  王某随即冒用前妻的身份与邓某网聊,将其约至青山湖区一网吧见面。当日22时许,邓某赴约到该网吧,王某便纠集刘某等五人,以其妻子被邓某抢走为由,追打邓某,导致邓某轻微伤丙级。之后王某又指使刘某等对邓某进行搜身,从其身上搜出人民币约400元及酷派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33元),五人随即将劫得的人民币400元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赃物手机追回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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